【圆明网】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女士二零二一年八月十日被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枉判四年半。近日,家属为刘刚利存钱时发现,看守所存款系统清零,打电话查询得知,刘刚利已经被劫持到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看守所拒绝透露具体投监日期,且无法会见。
刘刚利今年五十六岁,家住沈阳市铁西区。她因传播真相,曾经于二零一四年二月被滨河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沈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迫害。在集训矫治监区,刘刚利被两个重刑犯二十四小时包夹,长时间被罚站,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不许和任何人说话。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六日,她三年冤狱期满,被放回家。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日,刘刚利和女儿去家附近市场买东西时,给民众发放真相资料,遭人恶告,当天下午被沈阳市铁西区公安分局七马路派出所警察绑架;二月五日被“取保候审”。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刘刚利被七马路派出所副所长孙宏亮等警察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沈阳市铁西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将迫害刘刚利的案件跨区构陷到沈阳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十二月二十二日,刘刚利被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随后,检察院又将案件退回国保大队,要求继续构陷;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日,构陷案件重新返回检察院;二月二十六日,承办案件的检察官王敏将案件送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先后于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七月十九日两次非法庭审刘刚利,并于八月十日对她非法判刑四年半,勒索罚金一万元。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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